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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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清程旅行社有限公司简介
内蒙古清程旅行社官网法律声明,明确网站使用规范、知识产权保护、责任限制、用户权利义务、隐私保护与争议解决,访问本网站即视为同意本声明条款。

发布日期:2023 年 5 月 1 日

生效日期: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一、声明适用范围

本法律声明适用于访问及使用内蒙古清程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清程旅行社” 或 “本公司”)官方网站(含 PC 端、移动端、小程序等,以下统称 “本网站”)的所有用户(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用户访问、浏览、注册、预订、咨询及使用本网站任何服务的行为,均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完全同意本声明全部条款;若不同意,请勿使用本网站及相关服务。

二、网站信息与服务说明

  1. 本网站所载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线路、报价、攻略、资质、公告等),均为本公司基于旅游市场与实际运营发布,仅供用户参考。本公司尽力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但不绝对保证无任何错误或遗漏。线路价格、行程安排、 availability 等可能因季节、政策、景区、交通等因素动态调整,实际以签约合同、确认单及双方最终约定为准
  2. 本公司提供内蒙古境内旅游咨询、线路预订、定制游、团建、研学、包车、酒店 / 门票代订等服务,所有服务均以书面合同为权利义务依据,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3. 本网站部分内容(如景区图片、游记、第三方素材)可能来源于合作方或公开渠道,仅用于旅游宣传与参考,不代表本公司对其版权、真实性的额外保证。

三、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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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用户在本网站发布、上传的原创内容(如点评、游记、照片),视为授权本公司非独占、免费、全球范围内使用(含宣传、展示、编辑、传播),用户保证其内容不侵权、不违法。

四、责任限制与免责条款

  1. 不可抗力免责:因地震、火灾、洪水、台风、疫情、战争、政府管制、政策变更、交通管制、景区关闭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服务中断、行程变更、延误、取消或用户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用户协调、减损并按合同与法规处理退款、改期。
  2. 第三方责任:本公司服务涉及交通、酒店、景区、餐饮、车队等第三方供应商,因第三方过错(如服务瑕疵、设备故障、违约等)造成用户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仅承担协助追责、协调处理的义务,不承担直接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3. 用户自身责任:因用户自身过错(如提供信息错误、隐瞒健康状况、违反法律法规、不听从导游 / 安全提示、擅自离队、个人物品保管不当、自由活动期间行为等)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4. 技术与网络风险:因互联网故障、黑客攻击、病毒、系统维护、服务器故障、电信运营商问题等导致网站访问异常、信息错误、数据丢失、服务中断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但将尽力修复与恢复。
  5. 间接损失免责:本公司对用户的间接损失(包括利润损失、商业信誉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差旅费、误工费等)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法规强制规定除外。

五、用户使用规范

用户使用本网站时,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 利用本网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诈骗、赌博、洗钱、侵权、传播违法信息等);
  2. 恶意注册、批量注册账号,或盗用他人账号、信息;
  3. 发布、传播违法、色情、暴力、虚假、诽谤、侵权、骚扰、有害公共秩序的内容;
  4. 攻击、侵入、篡改本网站系统,窃取数据、传播病毒,干扰网站正常运行;
  5. 冒用本公司名义、客服、工作人员进行虚假宣传、诈骗或误导他人;
  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及本声明的行为。

六、用户信息保护

  1. 本公司尊重并保护用户隐私,收集、使用、存储、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姓名、电话、身份证号、行程信息等),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及本网站《隐私政策》。
  2. 除法律法规规定、政府部门要求、用户同意或服务必要情形外,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泄露、出售或非法提供用户个人信息。

七、外部链接说明

本网站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网站的链接,此类链接仅为方便用户参考。本公司不控制、不审查、不担保第三方网站的内容、合法性、安全性、准确性,用户访问第三方链接产生的全部风险与责任自行承担

八、权利保留与条款修改

  1. 本公司未行使本声明项下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2. 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业务发展、运营需要,随时修改、更新本声明条款,更新后的条款将在本网站公布并即时生效。用户继续使用本网站,视为接受修改后的声明;若不同意,应立即停止使用。

九、争议解决

本声明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因本声明或使用本网站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联系方式

如对本法律声明有疑问、投诉或需权利主张(如侵权投诉),请联系:

  • 公司名称:内蒙古清程旅行社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400-875-6593
  •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闻都世界城 16A 座 3 楼 327 室
  • 电子邮箱:joceoc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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